工作职责:主持党政全面工作。
工作职责:协助局长负责纪检监察,分管纪检监察室
协助局长抓好各项日常工作,重点负责财务审计、队伍建设、政策法规、市容审批、党务、工会、信访、扶贫及乡村振兴。分管局财务审计处、机关党委、政策法规处、审批处、指挥中心、四支队、经开支队,联系指导龙潭大队。
协助局长负责城市园林、绿化管理、队伍督察、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工作。分管督查处、园绿处、园林管理中心、绿化管理中心、北山管理中心。
协助局长负责人事、宣传、网格化、亮化、执法、环卫、小组办日常工作。分管局办公室、人事处、执法处、环卫处、二支队、三支队、规划支队、站前支队、亮化办、环卫中心,联系指导城管公安警察支队、昌邑大队、高新大队。
协助局长负责环卫科研、城市照明、露天市场、渣土管理,分管局综合处、环科所、照明管理中心、露天市场管理中心、渣土管理中心、一支队、松旅支队、中新支队,联系指导船营大队、丰满大队。
协助局长负责静态交通、企业管理,代管静态交通处、五支队、设施公司。